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7-23 08:41 |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有关企业: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周受台风“烟花”影响,我市有持续降水,并伴有大风天气。台风“烟花”强度强、移速慢、路径复杂,预计今天开始“烟花”将对我市造成明显风雨影响,且持续时间较长。未来一周我市累计降水量80~150毫米,局部150~300毫米。其中,26日前后有大雨、局部暴雨,最大小时降水量30~50毫米,降水主要集中在南部及九华山周边地区。23日起我市平均风力增至4~5级,阵风8~9级,水面和高海拔山区阵风10级以上;其中,25-26日阵风9级左右,局部11~12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于7月23日16时启动防汛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为有效防范台风强降雨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台风暴雨期间,全市所有矿山、工贸企业物料大棚要严禁人员进入、简易临时工棚要撤出所有人员,防止因工棚倒塌造成人员伤亡。非煤矿山:台风暴雨期间,一律停产撤人,尾矿库停止运行。受水害威胁的地下矿山,除安排必要人员值班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下井,并撤离到安全地带。各尾矿库企业要及早打开排洪斜槽盖板,有效降低库内水位,确保干滩长度和调洪库容满足要求。工贸企业:突出重点设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问题隐患。要加强储存设施的防雷、防静电等重点设施安全检查,确保各项设施完好有效。要加强高温熔融金属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落实防水防潮防爆等措施。要加强有限空间、电气安全等重点环节隐患排查,特别是地势低洼区的企业,要加强汛期电气安全检查力度,严防电气设备遇水引发事故。必要时采取紧急停车、提前转移原料、产品和撤离人员等措施。
二、加强值班值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要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强化值班值守。台风暴雨期间,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坚持在岗在位,坐镇一线指挥;值班人员要加强昼夜安全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凡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复工前安全检查。台风暴雨过后,各有关企业要立即开展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严禁擅自复工复产。其中,露天矿山重点检查边坡是否稳定;地下矿山重点检查安全出口是否通畅,巷道支护是否完好,围岩是否稳固,排水和供电等系统是否可靠;尾矿库重点检查排洪系统是否正常,干滩长度是否符合要求,坝体受雨水冲刷是否出现渗沙等。隐患未消除前,企业不得恢复生产;工贸企业重点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工艺及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行。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相关企业复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冒险蛮干、导致事故发生的,要提请县、区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请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
池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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