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1-04 17:33 |
江南产业集中区、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
在前期征求《2021年度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考核细则(试行)》的基础上,我局在《2021年度县区政府(管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细则》总体框架内,制定了《2021年度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考核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1年度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考核细则
池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4日
附件:
2021年度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大类 |
考核细类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式 |
考核标准 |
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
县区级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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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实现“三个转变” (2分) |
查询“安徽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一企一档”模块 |
1.监管台账中出现非工贸企业(满分0.5分):无非工贸企业的,不扣分;出现1家非工贸企业的,扣0.25;数量2家以上的不得分。 2.企业规模信息(满分0.5分):均按照大中小微型统计口径分类的,得0.5分;每有1家企业未按照大中小微型统计口径分类的扣0.1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3.企业扩展信息(满分0.5分): (1)每有1家企业扩展信息未填报的,扣0.25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2)每有1家企业未按照实际情况填报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和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情况的,扣0.1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4.企业注册信息(满分0.5分):经事故暴露或经举报核实的企业未在“平台”注册的,特别情况:事故暴露或经举报核实的未如实纳入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企业监管台账的,发现一起,扣完本项分数。 |
二、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3分) |
查询“安徽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隐患排查”和“行政执法”模块 |
1. 企业隐患自查上报率(隐患自查企业上报数与注册企业数比率)(满分0.5分):90%以上的满分;80%以上、不到90%的0.3分;上报率80%以下的不得分。 2. “红黄牌”管理(满分1分): (1)隐患自查“红黄牌”企业数(满分0.5分):无“红黄牌”的得满分;发现1家红牌企业的本项不得分;发现1家黄牌企业扣0.1分,直至扣完本项得分。 (2)隐患整改“红黄牌”数(满分0.5分):无“红黄牌”的得满分,发现1个红牌的本项不得分;发现1个黄牌扣0.1分,直至扣完本项得分。 3.事故上报(满分1分):将不属于工贸八大行业的事故上报成工贸八大行业事故的,发现一起,扣完本项分数。 4. 重复检查(满分0.5分):辖区无年度执法检查次数超过6次企业的满分,年度检查次数超过6次的企业每有1家扣0.1分,依此类推,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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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扎实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3分) |
综合查询“安徽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数据 |
1.执法检查(满分1.5分):((1)(2)项数据开始时间为2020年1月1日) (1)“金属冶炼企业”“涉氨制冷企业”“粉尘涉爆企业”“有限空间企业”4个库企业年度执法覆盖率合计数(满分0.5分):70%以上的得满分,65%以上、不到70%的0.3分,60%以上、不到65%的0.25分,55%以上、不到60%的0.2分,50%以上、不到55%的0.15分,50%以下的不得分。 (2)大中小规模企业”库年度执法覆盖率(满分0.3分):40%以上的满分,35%以上、不到40%的0.25分,30%以上、不到35%的的0.2分,不到35%的不得分。 (3)重点执法检查进展(满分0.2分):除省厅、市局执法检查外,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涉粉10人以上)执法检查覆盖率90%以上的不扣分,80%以上、不到90%的扣0.1分;80%以下的不得分。 (4)事故发生后开展“触发式”执法检查(满分0.5分):未按规定在事故发生后开展“触发式”执法检查的,扣完本项分数。 2.金属冶炼企业及中型以上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自评率(满分1分):70%以上的满分,60%以上、不到70%的0.5分,55%以上、不到60%的0.25分,50以上、不到55%的0.1分,不到50%的不得分。 3.(满分0.5分)对辖区内工贸企业实施监管罚款的行政处罚次数,贵池区、青阳县、东至县不少于4次得满分,少于2次不得分。石台县不少于1次得满分,少于1次不得分。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供监管执法处罚线索不少于3条得满分;每少一次扣0.25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九华山风景区取平均得分。 |
说明:一、本考核细则的考核分数参照《2021年度政府(管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制定。
二、考核涉及企业数专指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上营业状态“正常”的企业数。
三、评分主要采取网上考核的方式。
四、2021年度1-9月份考核权重占30%,10-12月份考核权重70%。细则中“以上”均含本级、“不到”均不含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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