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池安办[2019]129号)-9761国际游戏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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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池安办[2019]129号)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12-20 11:03

江南产业集中区、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全市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5号)和《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皖安委办〔201973号)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201912月至20203月在全市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环节,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时限两个“不发生”:即冬春火灾防控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和全国、省、市两会期间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职责分工

(一)县(区)安委会:组织实施本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建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和相关工作机制,细化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指挥调度,统筹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导村(居)委会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城乡消防安全水平。

(三)各相关部门:教体、经信、公安、民政、住建、商务、文旅(文物)、卫健、应急、市场监管、广电、发改(电力)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对照本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任务,各司其职,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做好监督执法、组织协调工作,为行业部门提供9761国际游戏官网的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执法检查。教体、公安、民政、住建、商务、文旅(文物)、卫健、应急、市场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巩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成效,分行业、分领域建立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塑料包装印刷、服装加工等)、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医院(住院部)、餐饮场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寺庙等14类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未整改的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二)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

1.公安、住建、商务、文旅(文物)、市场监管、发改(电力)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1957号)要求,扎实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整治“回头看”,深化整治突出隐患,开展达标创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2.文旅(文物)、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物督发〔201919号)要求,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组织对全市范围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 应急、经信、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等5部门联合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95)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突出生产、销售、使用等重点环节,加强联合检查,完善监督机制。

4.住建、商务、文旅(文物)、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组织开展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5.住建、消防救援机构要重点整治建设、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未经许可擅自施工,使用不合规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违章动火动焊,现场管理责任不清等突出问题。

(三)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地经信、公安、住建、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2017)》(国统字〔2017213号)的通知标准,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

(四)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各相关部门要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结合高危领域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消防安全纳入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内容,加强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演练。针对居民尤其是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组织乡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开展宣传,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为进一步丰富宣传手段,加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各县(区)要对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建设一个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结合各地公园建设或改造,打造一个消防主题公园。

(五)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要督促各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出租屋、老旧小区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夜间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六)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省、市两会前,各地公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组织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地要分时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七)继续推动重大火灾隐患、重大风险隐患整改工作。各地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已挂牌尚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加快整改进程,力争尽早销案,落实未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步骤及措施  

201912月开始至2020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部署阶段(20191210日前)。

各地安全生产委员会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及相关部门按照市安委会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和措施,印发方案、召开会议,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1210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

1.科学研判预警。各县(区)消防救援机构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及时通报重点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风险。冬春期间,提请县(区)政府研判一次本地消防安全形势,部署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2.集中培训发动。各相关部门组织行业部门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厘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掌握整治标准和检查办法。

3.组织单位自查。各相关部门督促单位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销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公开销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4.严格执法检查。各县(区)消防救援机构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要求依法严格执法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风险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各有关部门按其职责分工开展排查工作,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5.重点约谈推进。各相关部门提请政府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辖区政府和行业部门负责人。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负责人。各地消防救援机构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6.强化综合监管。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依托96119平台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 。

市安委会将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完善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长效机制,并积极做好省安委办检查验收迎检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市政府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政府消防工作考评重要内容,各地要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地各部门要逐项分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严密责任链条。各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全力做好本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行业本消防安全。

(三)强化督导,夯实责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带队开展检查,跟踪督办整改隐患。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领域,市安委会和消委会将派出工作组帮扶指导,限期解决问题。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将及时约谈、问责。加大对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的侦办力度,凡发生的亡人火灾,达到“两案”立案标准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予以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县(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请及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消防救援支队,联系人:章 川,联系电话:13866280326,邮箱:277480350@qq.com)。

 

 

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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