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19-08-19 16:19 |
池应急办〔2019〕187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市管非煤矿山企业:
现将《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近期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通报》(皖应急〔2019〕1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地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深刻吸取近期我市发生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分析研究本地本单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从源头抓起,从细节入手,制定专项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矿山生产安全。
二、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当前正值高温汛期,酷暑、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多,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诸多风险挑战。各地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把防汛措施落实、外包施工队伍管理,以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等作为监管执法的重点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下达执法文书,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采取停电、停止火工品供应、罚款以及停产整顿等执法措施,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切实加强矿山设备及工艺安全管理,地下矿山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取得矿用安全标志,露天矿山使用的运输设备必须符合矿山安全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力争2020年春节后复工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严肃事故查处。各有关县区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找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查处结果及时向 社会公开。要严格执行停产整顿有关规定,并对相关单位和实际控制人及有关人员进行约谈。要举一反三,充分利用事故教训警示教育大家,真正做到处理一起,教育一片,警示一批。
池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16日
抄送:省应急管理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