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19-08-12 15:47 |
根据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池安监办[2015]207号)、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池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暂行办法》(池安监一[2016]59号)要求,经企业风险分级信息填报,县、区应急管理局进行风险分级初次评定,市应急管理局对2019年全市83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等级进行了审定(见附件),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8月12日——8月18日。
附件:《池州市2019年度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统计表》。
池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