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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挂牌督办11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通知》(池安〔2024〕6号)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要求,按期完成整改任务。近期,经各地复核、申请,11处重大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现予以销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深入推进各类专项整治,督促隐患整改单位组织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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