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应急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和基层应急能力提升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实现了全年工作目标。安全生产,实现了“3个下降”【2024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8起、死亡19人,与2023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5起、下降21.73%;死亡人数减少6人、下降24%;预计亿元gdp死亡率下降至1.61%】。自然灾害防治,有力、有序、成功应对了13轮强降雨、2轮强台风,处置地质灾害险情57起,江河湖堤险情24起41处。基层应急能力,全市56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了应急机构,大大提升了基层应急能力。着眼国务院部署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整治和电动车全链条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坚持具体抓、抓具体,靶向发力开展“小切口”专项行动、“小分队”攻坚行动,推动东至经开区创成d级园区、贵池区非煤矿山重点县“摘帽”、24家瓶装气企业整合为6家、电焊机加芯赋码(解决违规动火作业)、地下矿山使用破险机替代人工撬毛作业、华尔泰合成氨技改航天炉装置替代固定床装置、溢丰石化危化品管道替代汽车运输等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工作,出台并实施了防汛、防台风、防高温、防低温、防森林火灾、防地震的联动机制,“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初步显现,全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形势稳中向好。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建章立制,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机制。一是落实会议制度。17次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4次市安委会全体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池州市推动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实施意见》等,厘清市直37个部门234项安全生产职责,明确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醇基燃料、动火作业及地方铁路、专用铁路、电化学储能电站等新业态、新风险、新领域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三是完善联动机制。实施约谈提醒机制,安全生产约谈会议2次,印发提示函23份。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印发《池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联动机制(试行)》。四是提升本质安全水平。4家硝化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等多项本质安全提升工程顺利实施,成效明显。五是推动智慧应急建设。整合现有69个信息化系统【综合系统26个,安全生产系统20个,应急管理系统23个】,编制“一张图”,构建专题应用场景。新建边坡超150米露天矿山边坡在线监测系统、非煤矿山企业ai视频监控系统。完成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风险监测系统试点,推进电气焊“加芯赋码”安全监管服务改革。
(二)聚焦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国务院“一行动两整治”,积极配合开展省安全生产督察、督导。一是召开推进会、印发提示函、实行周调度,强力推进国务院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年全市共排查整改一般问题隐患30157个、重大隐患339个,行政处罚474万元,公布典型案例17个。对17名监管不力的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3名事故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二是推进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整治,完成58处燃气管道问题隐患整改,更新改造老旧燃气管道94公里。将全市24家“小、散、差”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整合为6家,整合后的企业安全条件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三是全链条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治理,建设电动自行车车位14682个,充电口14875个,立案查处车体参数不合格和非法改装案件29起,清理违停电动车9630辆。四是高标准完成省安全生产督察和一季度、三季度督导工作。高标准推进省安全生产督察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省安全生产督察反馈的186个问题隐患(含4条重大隐患)已制定整改方案,正在有序推进。省安委会一季度督导反馈53个问题隐患、三季度督导反馈52个问题隐患均已整改,已向省安委办书面报告。
(三)靶向精准发力,开展“小切口”整治和“小分队”攻坚。一是开展“小切口”专项行动。针对14个安全生产专项不同特点、分析原因、找出短板,开展了121个“小切口”专项行动。非煤矿山:开展“省级专家会诊”行动,检查18家地下矿山,整改隐患232个。工贸:开展窑炉企业“小切口”专项整治,整改问题隐患228个,立案查处1家;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整改重大安全隐患32个,停产3家,停止使用有关设备1家,挂牌督办1家。危化和烟花爆竹:开展高危细分领域安全专项检查,整改隐患149个;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对全市5家批发企业及1569家零售企业实施全覆盖,消除安全隐患334个。综合交通运输:完成17处部、省级督办的道路交通隐患整改;实施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精细化提升167.6公里、危旧桥改造6座、灾害防治工程92.6公里;4处二级以上道路风险点实施工程专项治理。学校: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完善水域周边警示标牌及救生设施配置,消除水域周边隐患1855个。道路交通:开展全市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清零”攻坚提升行动,整改安全隐患249个,累计投入5117万元。农业(农机、渔业):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注销变型拖拉机172台,目前全市变拖存量94台。民政福利机构:构建视频监控组网系统,推动全市85家养老机构安装摄像头366路,开展线上检查680次,整改安全隐患57处。特种设备:开展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检查电梯1381台次,整改安全隐患225个。文化场所和旅游安全:实施文物平安工程,聘请105名文保员对12处国保、47处省保、79处市保、111处县保进行日常巡护。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开展高处作业吊篮专项检查,抽查吊篮101台,反馈意见35条,下发《执法建议书》4份。商贸流通:检查商贸企业410家次,整改隐患110个。能源领域(电力、油气长输管线)、消防、民爆等结合季节、本行业等特点,同步开展了专项行动、成效明显。二是开展小分队联合攻坚行动。联合住建检查24家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整改隐患188条;印发实施《池州市瓶装液化气隐患排查奖励办法》。联合住建等部门抽查在建项目17处,整改隐患132个,责令停工整改8处。开展“消地联合”检查督导,消除问题隐患345个。三是开展“一整治两清零”。开展秋冬季消防和自建房风险隐患综合整治和重大火灾隐患清零行动、长期未整改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市安委办实施周调度,每周形成工作专报,督促加快工作进度。截至目前,全市现有18处重大火灾隐患(其中省政府挂牌3个、市政府挂牌10个、日常检查发现5个)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自建房、工贸、矿山、化工等行业领域长期未整改安全生产问题隐患62个。
(四)强监管严执法,依法从严行政执法。一是坚持执法必严。2024年全市应急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企业959家次,整改问题隐患8649个,其中重大安全隐患69个,实施预防性罚款274.879万元。市本级检查企业161家,发现隐患946个,其中重大安全隐患19个,实施预防性罚款61.3万元。二是完善执法机制。压实执法责任,印发实施《池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倒查追究制度(试行)》。开展柔性执法,制定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探索专业力量辅助执法、社会力量监督执法,印发《池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三是强化“互联网 执法”系统应用。在危险化学品、工贸、非煤矿山等,应用“互联网 执法”系统,成效明显。《安徽瑞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设备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案》,被评选为2024年全市行政执法优秀卷宗。
(五)强化宣传教育,规范开展培训考核工作。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主题,开展全国第2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制作活动简报30余篇,电视新闻报道30余篇,开展“五进”活动150余场、组织应急救援演练300余次。二是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国际减灾日活动。组织开展宣传活动32次,出动志愿者1.4万余人次,组织相关培训超过500场,覆盖超过500个村/社区以及100间学校,组织线上有奖竞答1次。三是开展取证培训考核。2024年,开展安全生产特种作业培训6225人,考试通过发证5846人,合格率94%;开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4669人,考试通过发证4238人、合格率91%。
(六)立当下重长远,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一是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有力、有序、有效应对了13轮强降雨、2轮强台风,有效防御长江、升金湖等超警洪水,取得无因灾伤亡、无重大险情的阶段性胜利。期间调整响应等级6次,发布预警信息56期、短信175万条、靶向预警123万人次,启用应急广播80次,电话、视频调度、叫应各级责任人190人次。组织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合值守40天,滚动会商59次,发出指挥部令5份、调度令4份、提示函10份,汛情公告、汛情快报各1次。二是森林防灭火火形势稳定。妥处森林火情8起,整改火灾隐患30个,其中重大火险隐患2个,查处破获案件32起,处理教育163人次,罚款4.85万元。三是减灾救灾工作成效明显。2024年发放自然灾害救灾资金717万元,其中防汛抢险救援资金570万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资金80万元、受灾群众救助资金67万元。2024年冬春救助42896人、资金677万元。23至24年度农房保险保费554万元,赔付233.9万元,投入防灾减损费用44.1万元。四是应急管理水平提升明显。实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4454.98万元,配备装备3600余套。推动我市56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置应急机构。参加省防汛抢险救援比武竞赛,荣获打桩项目一等奖,以及管涌项目和冲锋舟项目三等奖。新建应急叫应广播130个、370m窄带基站23个,配备通信设备174台,配备视频会议指挥调度系统30个。
(七)夯实工作作风,提升为民为企服务水平。一是严管第三方机构。对照培训机构新国标,督促5家培训完成条件升级,目前除正信培训公司外,其他4家培训机构已恢复培训。规范中介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开展执法检查2次,发现问题4个,已全部整改。二是规范专家服务。组建由283名专家组成的池州市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库,推荐省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35人。全年市本级使用各类专家445人次、专家费36.08万元。三是高效开展行政服务。2024年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63件,按时办结率100%。落实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联合预审机制,对14个工贸项目提出合法化、合理化安全建议及要求。完成38家企业(化工企业9家,工贸企业29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组织评审定级公告工作。四是做好信访工作。印发《池州市应急管理局信访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国务院“互联网 督查”平台、市12345热线办理事项办结83件。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转办举报件368件,已全部办结。五是用好民生保险和安责险。2024年灾害民生保险保费512.1万元,预估赔付金额90万元。2024年全市安责险参保企业1276家,保障企业员工人数27514人,保费 2204.19万元,提取事故预防费用28.44万元,完成理赔案件228起,赔付913.37万元。
(八)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中学习8次、研讨交流2次、讲授党课1次。召开全市应急部门警示教育大会,赴市委党校党性教育馆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二是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机关党支部在局长办公会每周汇报部署工作,党建业务融合更加顺畅。三是做好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接受市委巡察,完成30个问题的整改工作,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完成省委巡视反馈涉及我局的2个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行业领域事故多发。2024年,全市工贸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非煤矿山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较2023年分别增加2起、1起。
(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够有力有效。省安委办通报我市存在部分市直部门、部分县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数量挂零,部分县区每千次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数低于10个、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低于国家要求的95%、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自查率低于10%。
(三)执法宽松软问题有所加重。从全市应急部门执法情况来看,与2023年相比,发现隐患数量减少1691处,预防性罚款减少19.821万元。
(四)应急指挥体系不够完善。目前,全市除东至县外,其他县区均同防汛抗旱、减灾救灾合署办公,应急值班24小时在岗在位难度大。
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安排-9761国际游戏官网
三、2025年工作安排
工作目标:安全生产方面: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量“双下降”、亿元gdp死亡率持续下降至全省平均水平,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防灾减灾救灾方面: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保持为0,森林受害率低于0.5‰,减少因灾伤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应急管理方面: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体制、突发事件处置保障体系。
(一)强化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落实“三管三必须”,压紧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
(二)突出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深化矿山、工贸、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三)统筹重点领域安全工作。统筹推动道路交通、消防、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四)强化执法监督。实行“执法 专家”,强化执法培训,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执法监督活动。
(五)强化宣传培训教育。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
(六)优化安全服务工作。优化审批流程,提升为企业服务质量。严格管理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
(七)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建立全市防汛抗旱“一张图”,完善“五位一体”联动机制、河湖泵闸联动联排机制。
(八)加强应急能力建设。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
(九)加强自身建设。以市委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开展选人用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