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池州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暨夏季安全生产大排查方案》已经2023年5月8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暨市安委会市消安委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5月11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池州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总体方案暨夏季安全生产大排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和省安委会决策部署,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结合我市实际,自即日起在全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暨夏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围绕“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消除了没有”,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压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紧盯重点场所单位和行业领域,结合夏季高温特点,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民航、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燃气、渔业船舶、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高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电焊气焊作业等重点环节及夜间等重点时段,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整治,确保每个行业、每个领域有人抓、有人管,坚决防止出现责任空白和监管盲区,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自查自改重大隐患积极性明显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意识显著增强,企业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有效落实,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质量明显提升;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三个必须”监管职责,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全力提升执法水平;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系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全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责任分工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各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等,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责任。
1.市应急局牵头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
2.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能源、油气管线和铁路;
3.市教育和体育局牵头负责校园安全;
4.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民爆物品,督促指导民用船舶制造业加强安全生产;
5.市公安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
6.市民政局牵头负责福利机构;
7.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燃气、自建房和供排水;
8.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和交通工程建设;
9.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渔业船舶、农业机械;
10.市水利局牵头负责水利水电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
11.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商贸流通和再生资源行业;
12.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文化旅游行业;
1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
14.市林业局牵头负责森林防火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
15.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安全监管、行业领域主管以及支持保障等有关部门分别依职责抓好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统一领导部署,根据各地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部门责任分工,及时消除新业态新领域安全职责不清导致的监管盲区漏洞。
三、主要内容
(一)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贯彻落实《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自查自改。要组织细化企业各层级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包括车间班组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要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要及时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国内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吸取近期省、市有限空间事故教训,紧盯有限空间事故易发的市政、工贸、化工、非煤矿山等领域,聚焦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针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设施设备设计、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防护应急设备配备和使用、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事项,开展全方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5.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全面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排查。据近五年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6-9月生产安全事故占比达46%,事故多发频发。各地要深刻吸取省、市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季节因素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不利影响,充分认清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早部署、早安排、早发动、早准备,突出抓好以防暑降温、防火防爆等为重点的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切实有效行动,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的特殊性、复杂性,精准研判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全力开展夏季高温安全隐患排查。化工领域:要认真落实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泄漏措施,加强各类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危险化学品储罐要严格实行喷淋降温措施,不得超量存储,并要加强巡查,确保库区通风、降温设施和储罐冷却喷淋、报警装置、防雷设施完好有效。遇水易发生化学反应的仓库要严格落实防潮防水措施,进一步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大风、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原则上不得从事动火等特殊作业。非煤矿山:督促矿山企业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加强水害防治工作,严格执行水害防治“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扎实做好雨季三防工作,认真开展防雷电大风等隐患排查工作,细化雨季防洪措施,按要求配备大流量应急水泵、管路等防洪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极端天气停产撤人规定,确保矿山安全度汛。建设施工:要严格落实40℃、37℃、35℃等高温情况下室外禁止作业、限时作业、减少作业时间等要求。积极采取“抓两头、歇中间”避高温措施,采取换班轮休、错时作业,尽量避免中午高温时段施工作业,严防中暑。要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严禁作业人员在施工围墙、工程机械四周危险场所纳凉、休息。要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要全面掌握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交通运输:要督促运输企业提醒驾乘人员注意高温天气下车辆的维护与保养,减少车辆曝晒时间,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危化品运输单位要重点防范因高温车辆自燃或危化品燃烧、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发生,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要停止装卸。加强监测预警,针对水灾导致部分路段路基冲毁、客货运输停车场标志不清,码头陆域前沿及部分安全警示标牌水淹损毁等问题,加快技术升级改造和查漏补缺,确保客货运输全过程安全可控。消防领域:要深刻吸取北京长峰医院2023.4.18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重点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违规动火动焊、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瓶装液化气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火栓喷淋无水等9类情形。文化旅游:要加强涉水、涉山等旅游景点隐患排查,按规定配足救生衣、救生员,遇恶劣天气应及时停运索道、漂流等旅游项目。持续强化暑期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每月开展一次督查,压实各方责任。特种设备领域:要加强缆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检查,杜绝因负荷大,持续运行时间长,发生事故。严格落实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储罐槽车等特种设施设备气密状况、防雷防静电能力以及耐高压、高温等性能的定期检测制度。冶金工贸:要高度关注物料大棚等临时建筑安全风险,及时采取加固措施。要加强冶金煤气、熔融金属、粉尘作业、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危险区域或作业场所通风、检测、报警、防水防潮、应急救护等装备设施和使用情况的检查。供排水、城市垃圾处理等领域要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风险,严格落实“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要求,加强现场管控,杜绝盲目施救。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突出高温汛期安全生产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
(三)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尽快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抓紧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各系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首先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同时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抓紧制定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各地相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经验,补齐工作短板,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五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上报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一律从重行政处罚,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督促企业彻底落实整改,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切实提升执法成效。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力争达到“查处一人、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地区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市安委会办公室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
5.创新监管服务方式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实现精准、科学、高效执法,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依托“互联网 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四)压紧压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压实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专项整治工作当作自己的“责任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高位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多措并举严把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市安委会提出工作举措,逐条对照细化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治本之策,大力推进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突出管控重点,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要迅速研究制定本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要精心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动员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有效提升企业专项整治意识和实效。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推动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江淮行”专题活动,丰富“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形式,广泛宣传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在各级主流电视媒体及主要门户网站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增强警示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制,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平台合理使用,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查实重奖。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督促有关部门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市县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5.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各地要建立本区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开展督查检查,每半年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各地要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四、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分五个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严格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5月中旬)。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
(二)企业自查和部门帮扶(5月下旬—8月中旬)。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有效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按规定报告。各级、各有关部门组建专家库,加大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力度,动员各方专业力量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协助企业排查隐患,完成党政干部和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
(三)夏季安全生产大排查综合督查(7月下旬-8月上旬)。市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四)精准执法(贯彻全过程)。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全面体检、靠前服务、精准执法,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五)总结提高(12月)。全面总结专项排查整治取得成效,认真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细化责任分工,适当调整完善专项整治内容,有序推进,务求实效,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市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周调度、月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各地各部门专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调度表附后),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报送数据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15日、2023年12月15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池州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暨夏季安全生产大排查进展情况调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