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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分行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力度,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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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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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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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起、死亡11人,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深入推进春节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每周通报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截至目前共排查整治安全隐患13526处,其中市安委会挂牌督办12处重大火灾隐患。4月中下旬,抽调12家市直单位组成4个督查组对各县区、管委会春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不足建立清单,交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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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开全市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市安委会全体会议;
2.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暨夏季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
3.组织开展第2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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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健全突发事件、极端天气等应急联动机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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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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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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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举办市级灾害信息员培训;
2. 及时提请市政府印发《池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2023年池州市防汛抗旱工作手册》,将全市71处重点防洪工程责任人名单登报公示;
3.市防办组建督查组8组20余人次,各地各部门派出33组300余人次,排查各类度汛隐患38处;
4.更新调整充实市级防汛抗旱专家库专家15名,组建各级各类型防汛抢险队189支9000余人,群众性巡堤查险队伍1.04万余人;
5.印发强降雨防范工作提示2期,发布暴雨防御预警2次,召开集中会商会2次,印发《防汛会商专报》2期;
6.组织防汛培训演练,全市共组织培训43场次,培训人数1400余人次,演练13场次;
7.联合消防赴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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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2023年度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及汛期灾情报送及救灾物资保障工作;
2.拟于5月底前组织开展池州市防汛抢险应急救援实战演练;拟印发《通报》,继续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严密监视天气情况,进入汛期临战状态,加密同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
3.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跟踪督促省政府挂牌督办的3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跟踪督促市政府挂牌督办的12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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