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安委会,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池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开展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县、区按照《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池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成立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及“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聚焦燃气经营、燃气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燃气具生产销售等四大环节15个方面的典型问题开展安全整治工作。
目前全市已取得燃气许可的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共有24家,分别为贵池区8家、青阳县4家、东至县9家、石台县2家、九华山风景区1家,自有产权气瓶数量58.71万只(其中智能气瓶53.62万只),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约23万户,年供气量约为1.8万吨。
管道天然气企业有6家,分别为池州港华、青阳港华、池州皖能、东至华润、石台华润、前江燃气。管道气用户约16万户,年供气量约为8600万方。
汽车加气站7个,其中lpg加气站1座年供气量约为200万方,cng加气站5座、lng加气站1座,年供气量约为400万方。
二、“百日行动”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10月20日,我市城镇燃气“百日行动”量化指标情况如下:
(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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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隐患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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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整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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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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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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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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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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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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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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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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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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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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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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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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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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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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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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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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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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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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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36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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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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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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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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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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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入户安全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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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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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检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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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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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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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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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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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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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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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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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28
|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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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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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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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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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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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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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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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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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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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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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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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38
|
59.6%
|
九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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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
1018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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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餐饮单位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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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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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安装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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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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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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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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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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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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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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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9
|
840
|
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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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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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
|
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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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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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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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
328
|
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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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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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5
|
587
|
7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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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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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52
|
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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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镇燃气管网老化更新改造
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城市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市政和庭院燃气管道21.7公里,燃气立管20.5公里。
(五)执法检查情况
截至目前,共开展执法检查180次,下达整改通报5次,约谈燃气经营企业5次,查处非法经营点1处,查处未安装燃气报警器餐饮经营场所1167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隐患尚未完全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全市排查隐患数量1328个,已完成整改916个,整改率68.98%。其中主城区德亿液化石油气公司排查隐患888处,已整改494处,整改率55.63%。
(二)燃气用户安全检查未全覆盖。我市共有燃气用户387713户,已完成入户安检285270户,检查率73.58%。其中贵池区7家瓶装液化气用户67382户,已完成入户安检14116户,入户检测率仅为20.95%。
(三)餐饮企业燃气报警器安装率偏低。我市共有餐饮企业燃气用户5716户,已完成燃气泄漏报警器3834户,安装率67.1%。其中:主城区德亿瓶装液化气餐饮企业燃气用户1102户,已安装649户,安装率58.89%。贵池区城建液化石油气公司、殷汇液化石油气公司等7家瓶装液化气餐饮企业燃气用户1712户,已安装803户,安装率46.9%。东至县华润天然气公司餐饮企业燃气用户127户,已安装69户,安装率54.3%;瓶装液化气餐饮企业燃气用户464户,已安装233户,安装率50.21%。
此外部分瓶装液化气用户还存在使用不合格灶具、软管、减压阀,存放多只液化气钢瓶、“两气”、“油、气”混用等现象。
(四)少数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瓶装液化气企业未按照《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最低人员要求配置到位,对餐饮企业、出租房、公租房、无人居住房入户安检没有全覆盖;未按照规定要求实行配送车辆统一标识;部分乡镇区域未设立供应站点,不能及时实施最后“1公里”配送并存在违规存放液化气瓶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池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各项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紧盯问题隐患抓整改。对尚未整改916个隐患列出详细清单,逐一核查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同时,动态更新隐患排查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实行闭环管理,加强常态化督导检查,必要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多部门联动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10底前整改到位。
(二)加快餐饮企业燃气报警器安装。推进餐饮企业安装报警器、自闭阀,不留死角、盲点,确保10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存在严重隐患且拒不整改的餐饮用户一律采取停止供气措施。11月1日起,针对仍未安装报警装置的餐饮用户提供燃气的燃气经营企业,各县区要依照《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燃气主管部门督导燃气企业对所有燃气用户逐一入户安全检查,对出租房、公租房、老人独自居住及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要在居委会和物业的支持配合下,落实入户检查。要督促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配送制度,定岗配齐运维人员,维护好监控、报警、应急等基本设施和器材,2023年底建立钢瓶追溯信息化系统,实现实时监测报警,提高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要持续推进本地老旧燃气管网等更新改造工作,分年度落实改造计划和任务。
(四)严格第三方施工管理。各、县区燃气主管部门要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施工许可、施工组织方案、设计图审的审查把关。施工和监理单位要规范技术交底,制定燃气地下管线保护防范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燃气企业要加强燃气管线巡线巡查,发现违法违规施工要及时制止、上报。对责任不落实,野蛮施工、违规施工导致燃气管道损坏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五)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推动居民用户安装报警器、自闭阀,灶具连接橡胶软管逐步更换为金属波纹管。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发放安全用气宣传手册(单)、张贴宣传挂图等多种形式,加强城镇燃气管理法规和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增强用户安全用气和安全防范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
请各县区10月底前将本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三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隐患整治情况、报警器安装和入户检查情况书面报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