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十三五”期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但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着诸多不利的因素,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点多面广,很多企业安全基础还很薄弱,事故易发多发,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安徽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安徽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市安委办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规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规划》的制定,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服务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为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三优池州”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到 2025 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建立,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消防、交通等领域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安全生产状况趋稳向好,全社会安全意识持续强化,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0年3月30日,市安委办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启动安全生产等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和撰写要求,严格对照上级规划精神,总结经验做法,结合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应急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十四五”规划材料。
2020年6月30日,市安委办组织各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召开座谈会,确定了《规划》框架、主要任务等方面内容。
2021年12月,市安委办根据《安徽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我市初稿。
2022年2月28日,省安委会印发《安徽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市安委办立即对照省安委会规划对《池州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并于3月23日就《池州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征求意见稿)》向各地各单位进行意见征集。
2022年4月11日,市安办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池州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征求意见稿)》。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池州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规划》共11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现状与形势”。明确了“十三五”期间的主要进展与成效,也结合实际对我市“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进行了梳理。
第二部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以“六个坚持”为基本原则,明确了我市“十四五”期间安全生产的规划目标。
第三部分“织密风险防控责任网络”。从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夯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等6个方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四部分“优化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从健全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推动标准动态管理、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创新监管执法机制等四个方面加强安全生产法治保障。
第五部分“ 筑牢安全风险防控屏障”。从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优化城市安全格局、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强化风险监测预警、精准排查治理隐患等5个方面筑牢安全风险防控屏障。
第六部分“全力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围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安全、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工贸、建筑施工、农林渔业、功能区、特种设备、民爆、水利、文化旅游、校园、民政服务机构、自然资源等16个行业领域,开展综合安全治理。
第七部分“强化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建设”。一是夯实企业应急管理基础,二是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增强救援保障水平。
第八部分“统筹安全生产支撑保障”。重点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引领、安全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支撑保障。
第九部分“构建社会共治安全格局”。着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推动社会协同治理,积极参与长三角安全生产一体化发展。
第十部分“实施安全提升重大工程”。重点提升“风险防控基础、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监测预警能力、救援处置能力、科研实验能力、安全生产预防能力、‘工业互联网 安全生产’融合应用、专业能力等8个方面工程。
第十一部分“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为保证《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提出了“四大”保障措施。
五、创新举措及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规划》增加了2035年安全生产远景目标,到 2035 年,基本实现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运行,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大幅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屏障基本形成,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现代化基本实现,较大事故大幅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根本遏制,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规划》对不同层级执法进行了分级分类,第四部分第四条创新监管执法机制中提到,“明确市、县(区)二级执法管辖权限,厘清不同层级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实施分类分级执法,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避免多层多头执法和层层下放转移执法责任现象。对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有能力承担的简易执法事项,依法委托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执行。”推行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将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效能。
六、贯彻措施
明确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工作职责;明确财政等政策支持方向;明确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明确强化考核评估,加大督查考评力度,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