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 2022年工作计划-9761国际游戏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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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730027408d/202201-00006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池州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 2022年工作计划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1-04 15:43
废止日期:
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 2022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1-04 15:43 来源:池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21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7起,死亡65人,受伤22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3.63%;死亡人数增加14人,上升27.45%;受伤人数增加7人,上升46.66%。发生较大火灾事故1起,死亡4人。与经济活动正常的2019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2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一)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池州市“1 10 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动态更新“两个清单”,自查发现的15项突出问题已整改到位、42项工作任务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安委办先后制定《池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池州市生产安全事故警示通报制度》《池州市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等三项制度》等各类规范性文件8件。各地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文件35件,为明确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提供了制度保障。市安委办及时发出《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函》18份、《事故警示通报》3份,督促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群众举报较多的行业领域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市安委会组成巡查组,进驻贵池区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帮助贵池区查找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坚持将监管执法贯穿于企业服务过程中,发现一般事故隐患54180处,重大事故隐患52处、重大火灾隐患11处;累计实施经济处罚4523余万元、关闭取缔企业12家、责令停产整改企业101家次。开发区及物流园区、烟花爆竹、油气管道、文化旅游、校园安全、工贸企业、水利、民政服务机构等行业领域均分别结合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严密防范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危化品领域:制定《池州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完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属一般安全风险c类),根据评估情况,制定了“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方案。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深化地消联动,对全市22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两轮全覆盖检查督导。开展危险化学品“一防三提升”工作,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企业完成了“四个清零”;组织专家组对全市6家危险化学品企业18处罐区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确定了罐区安全风险等级。烟花爆竹领域:印发《池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池应急办〔2021〕312号),要求各县区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截至目前,检查4家批发企业,发现安全隐患16条,已全部整改到位,检查零售点518家,发现安全隐患183条,已整改165条,落实整改责任18条;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1家,暂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1家。非煤矿山领域:全面部署开展非煤矿山重点县攻坚工作,指导贵池区政府成立以政府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出台了非煤矿山重点县政府层面和企业层面工作任务清单,力争2022年底,关闭14家矿山、销号4座尾矿库,建成大中型矿山14家。深入推进三年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全年共排查各类隐患613起,实施停产整改8家,立案查处12家,实施经济处罚60.5万元,组织对地下矿山和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露天矿山开展专家“会诊”,逐矿形成“会诊”报告和整改建议。全面完成国家矿山监察局督查反馈的22项问题整改,解除3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严格地下矿山外包施工队伍资质和项目部人员管理,4家不符合要求的给予停产整顿。冶金等工贸领域:印发《池州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管理办法(试行)》,全面推行“一个工贸企业对应一个执法主体”分层级执法机制。市委编办发文明确江南产业集中区、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独立设置应急管理机构,通过委托执法方式,赋予两地应急部门行政处罚权限。强化监管执法,以2016年以来的事故企业为重点,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登记的工贸企业信息,采取计划执法、问题执法、触发式执法、随机执法等多种方式,严肃开展执法检查,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年来,全市应急部门共检查企业343家,覆盖面达72.06%,依法对40家企业进行查处,停产停业整顿24家,罚款106.79万元。

(三)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一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印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定期通报全市安全监管执法情况,指导督促业务科室有序开展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工作。2021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开展执法检查1107次,实施监督罚款197.666万元,其中市本级监督罚款38.99万元。三是开展案卷评查活动,组织东至、贵池、石台、青阳等4个县区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互查,选取4套优秀行政执法案卷报送省厅参加集中评查。四是开展执法培训,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题培训,重点讲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撰写、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等内容,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五是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四)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制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等三项制度》和《动火作业十不准》规定,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了隐患排查闭环管理、重大事故隐患挂牌、事故隐患定期通报等要求。制定《池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提升专家技术服务能力、规范专家执业行为。二是提升隐患排查治理水平。11月-12月,在省应急厅的关心支持下,从全省聘请27名知名安全生产专家团队分期对铁路、高速、化工等11个重点领域30家重点监管企业作业现场、重大危险源、培训教育等开展教学式执法检查,各部门派业务骨干全程跟班学习,有效解决我市监管部门安全检查不专业、不深入、质量不高、重大隐患排除不力等问题,提升各部门业务水平和人员监管能力。三是严肃生产安全事故查处。8月份之后各县区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一律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全年发生的24起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已全部调查处理完毕,对28家事故责任单位和51名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700余万元,对11名公职人员予以问责。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把培养安全生产“明白人”和提升全民安全生产常识知晓率为目标,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为群众送去接地气的安全应急“实招”,切实提升群众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4·6火灾事故、高温汛期等重点时段,发放《员工安全生产需知》10万份、《致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一封信》3000份、开展事故警示教育500场;制作火灾警示片,全市200余块户外电子屏、100余个楼宇电视、90个公交车车载电视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和消防公益视频6000分钟,“全民消防学习平台”注册58000人,通过微博、微信、抖音,发送安全常识及温馨提示约10万余条,消防站开放100余次。五是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质量。编制《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编》《以案释法》《安全须知》等5类教材免费发放给培训机构和企业,市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深入一线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授课11次,切实解决安全培训质量不高、企业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开办县、乡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两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一期,有效提升县乡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全面实施在线考试、严查培训考试纪律,确保人证相符,杜绝只报名不培训和代学替考等违规行为,确保培训质量,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今年以来,全市共有4984名企业负责人和5326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企业预防事故功能,在全市非煤矿山、化工、建筑施工等高危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2021年池州市安责险统保项目共承保各类企业364家,累计保障企业员工7866人,实现保费规模798.43万元。累计受理各企业报案124起,向企业支付赔款610.46万元。

(五)稳步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市进一步健全县、乡、村、组、户、护林员“六级”包保责任体系,划定防火重点地段1360处,落实网格化管理。持续推动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累计派出检查组49个、632人次,消除隐患115处,清除进山主干道路两旁茅草近200公里、公墓杂草200余处。修订《池州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池州市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与响应暂行办法》,与沿江及皖南七市签订《应急管理合作备忘录》,与芜湖市签订《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控协议》,持续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压缩防灭火“空白地带”。组织开展扑火安全警示教育整治周活动,发送森林火险天气预报2.17万条,森林火险预警短信0.7万条。举行防灭火培训34期,参训人员2092人次,组织防灭火应急演练59次,参演人员1618人,全年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事故。

(六)积极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注重加强能力建设,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主汛期到来前,全市累计开展业务培训 5次,培训灾害信息员600余名;全面完成“十三五”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任务,购置并改造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1座(仓储面积2900平米),县级库1座(仓储面积960平米);按照省厅部署,共统计上报市、县级避难场所65处。注重提速增效,入汛期间,共组织各地紧急转移受威胁群众283人,紧急避险438人;及时督促涉农保险部门、机构认真做好受灾农作物、农房等查灾核灾和定损理赔,确保不漏一户。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赔付1086件,赔付额160.53万元;对倒损房屋重建工作予以实时调度、重点推进,目前全市已完成倒塌和严损房屋重建5户14间,维修 4户13间,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七)认真履行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党的四个历史时期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集中研讨,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带领班子成员全面落实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全年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10次以上。积极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推进年度党员安全生产示范岗建设,在全市共评选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九个集体为“池州市2021年度党员安全生产示范岗”,积极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组建党员先锋队和应急突击队,积极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中心任务中发挥作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聚焦安全生产、安全培训、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研究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印发《市应急管理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从行政许可、监管执法、财务管理、安全培训、救灾款物分配、事故查处、行政处罚等方面细化廉政风险点,推进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监督管理,并逐条落实防控措施,防止廉政风险扩大,进一步增加全体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意识,提升抵御腐败侵蚀的能力。

二、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能力建设尚有差距。在基层队伍建设上:各基层乡镇普遍存在机构、专职人员不健全的尴尬局面。应急救援力量上: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减灾救灾等部分应急队伍力量薄弱,专业化水平较低。专业人才配备上:机构改革后,共有5个以上市、县级议事机构办公室职责落在应急行业,目前急需安全生产、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抗震救灾等多方面人才。

(二)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一些地方在项目准入上把关不严,引入高风险企业和一些条件差的产业转移企业;有的地方对脏乱差企业监管不力,风险加大,一些隐患长期积累。

(三)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地方和部门错误的理解“放管服”要求。执法水平不高,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隐患排查避重就轻,事故隐患排查不力,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四)企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不到位、制度不健全,不会查隐患、不会管安全,“三违”现象突出。部分企业层层转包分包,安全管理严重缺位,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三、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始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坚持“两个至上”,忠实履行职责使命,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大实事,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推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始终发扬奋斗精神,推动应急管理改革发展,根据统一部署,推动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一)盯紧盯牢重点领域,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紧盯人、车、路、企,强化高风险路段隐患排查,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及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春节期间群众出行。加强文旅场所、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格大型活动审批,消除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扎实开展燃气安全整治。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紧盯重点人群和重点区域,将火灾风险降到最低。二是有序做好节前停产和节后复产复工。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进度,严禁突击生产。停工前,组织对重要场所、重要设施设备和水、电、气管线进行全面隐患排查。严格节后复产复工标准,规范审批程序、夯实审批责任,成熟一个、复产一个。三是严格灾害防范和应急值守工作。积极做好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等灾害的应对准备。全面落实领导在岗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等制度,严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关、规范关和发布关,做到科学高效应急处置。

(二)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体系建设现代化。一是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目标,进一步处理好统与分、防与救、上与下的关系,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坚持运用实战检验改革,抓住每一次重大灾害事故应对评估改革落实情况、实际运行质效。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及时主动改进完善。三是按照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紧紧围绕构建现代化的应急指挥、风险防范、应急救援力量、应急物资保障、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应急管理法治等六个方面,立足本地加快建设,尽快形成适应时代需要的现代化应急管理体系。

(三)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一是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022年3月份前完成市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日常执法检查程序,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防止畸轻畸重。三是建立科学高效执法检查模式,实行分类分级精准执法,聚焦重点企业、重大隐患和第一责任人,以严格规范的执法强力推动企业人、机、环、管各要素的水平提升,切实防控重大风险,遏制事故。四是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压缩违法违规行为的生存空间。

(四)持续攻坚拔寨,确保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巩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破解深层问题。对已有成效的巩固提升,并总结提炼形成长效机制,及时推广交流,以点带面提升整体工作。对正在开展的深入攻坚,紧盯车辆非法改装、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农村道路交通和自建房等“老大难”问题推动解决。对没有实质性突破的重点攻坚、积极探索、推动解决。力争到2022年底完成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五)强化工程治理 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抓住“十四五”规划实施的机遇,以工程治理办法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一是扎实推进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应急救援中心,早日发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重大项目效益。二是积极推动高危行业改造升级。地下矿山强化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露天矿山全面实行分台阶(分层)开采和中深孔爆破技术,加快已停用尾矿库“头顶库”闭库销号。推动“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升级。大力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农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等技防物防措施。三是持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完善安全素质培养提升机制,推广开工“第一课”讲安全制度。组织好“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安全月”等集中宣传活动,增强群众防风险的警觉性和自救互救技能。

(六)坚持未雨绸缪,全面强化“四项应急准备”强化应急准备和救援,有力处置风险。一是做好预案准备。全面修订各类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修订企业预案。加强预案内容审核和衔接把关,做好与本地区风险、救援力量的对接。二是做好机制准备。着力健全应急响应机制,量化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启动标准,细化实化各有关部门单位行动措施。着力健全应急指挥机制,强化指挥部统一领导,确保现场指挥科学有效。三是做好力量准备。加快安徽江南化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制定社会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协调财政部门将社会力量参与救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救援费用补偿和奖励激励机制。四是做好装备物资准备。优化抗洪抢险、排水排涝、水域搜救等装备配备。强化市、县、乡储备,推动构建多元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时掌握和对接灾区实际需求,全力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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