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1-07 11:09 |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安徽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皖应急〔2022〕18号)和《关于池州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工作的通知》(池应急办〔2022〕94号)有关规定,经定级组织单位组织评审,决定核准东至县天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池州市贵池区供销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2025年1月28日-2028年1月27日。
池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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