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2-04 10:33 |
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区)、管委会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根据安徽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应急避难场所资源调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正组织开展应急避难资源调查工作,为有序开展应急避难场所调查,全面摸排掌握应急避难资源,做好应急避难场所信息统计录入,现将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分工如下(见附件1),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梳理本地区应急避难场所台账。目前有3种口径:全国应急避难场所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填报数(参考表格见附件9)、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综合风险普查数、地震部门评估认定数据(2019年),各地在此基础上摸清已认定的应急避难场所底数。
二、在此基础上,按照本次通知要求,开展实地调查评估,对接有关部门,摸排辖区内应急避难资源,作为临时应急避难场所的储备,为下一步应急避难场所改造奠定基础。同时,摸清辖区现有或拟建的公园、绿地、广场、学校、体育场馆、会展中心和人防工程等适宜场所,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后备资源,确保综合性应急避难场所至少满足辖区内60%的避难人数需求,室内可容纳避难人数不低于室外的20%。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辖区内已建成(或已纳入应急资源)的应急避难场所,分级分类完善相关信息,并现场核查其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特别是其建筑和保障设施抗风、抗震、防洪、防火等设防标准是否高于本地区相应设防标准。
四、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联络员及时加入安徽省应急避难资源调查工作群(见附件5),调查和填报过程中任何技术性问题可随时向省第三方技术机构(安徽省城建院)有关专家咨询。已基本完成调查工作的或需要现场指导的县(区),可及时联系省厅,省厅将组织第三方技术机构赴现场调研,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各地要在要在 2024年11月下旬前完成本辖区应急避难场所调查工作并以县区为单位汇总填报本辖区《应急避难场所基础信息汇总表》。同时根据调查结果对全国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bncs.mem.gov.cn)数据进行更新。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在2024年11月25前将《应急避难场基础信息统计表》(附件2)、《应急避难场所基础信息汇总表》(附件3)报送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另:为更好开展调查工作,请涉及调查工作的市防灾减灾救灾委有关单位和各地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于11月15日下班前各报送一名联络员名单(信息表见附件6)。(联系人:何子超,电话:0566-2819653,19105669956邮箱:czyjjz@163.com)。
附件:1.应急避难资源调查分工表
2.应急避难场所基础信息统计表
3.应急避难场所信息汇总表
4.填报说明
5.省应急避难资源调查工作群二维码
6.应急避难资源调查联络员信息表
7.应急避难场所相关政策文件
8.安徽省应急避难资源调查培训课件
9.应急避难场所基础信息统计总表(参考)
池州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
抄送:各地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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