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09 10:52 |
11月2日,县应急局组织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培训会,全县4家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共18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应急局对《意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和《安徽省应急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关于加强安徽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技术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应急〔2021〕144号)进行了详细解读,通报了安徽马钢张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30”车辆伤害事故和今年以来全省矿山事故情况,并就第四季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各矿山企业要充分认识到《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认真领会精神实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意见》学习宣传贯彻措施,迅速组织开展《意见》学习宣传活动,利用安全例会、班组会、班前会、三级教育等进行深入系统学习,将《意见》内容宣传到每个班组、每个职工。二是要严格对照《意见》内容,针对本矿山实际,结合综合整治、重大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重点工作,开展对标自查自改。三是要密切关注四季度雨雪冰雾天气带来诸多不利因素,坚持以防范事故为底线,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扎实做好四季度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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