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东至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6-12 10:10 |
为进一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有效落实,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东至县应急局多种举措,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紧抓企业“关键少数”依法履职。突出非煤矿山、工贸、港口、码头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召开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和“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会,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认真开展“五带头”宣传活动,带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持热情服务和严格执法并重。邀请安全专家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等行业重点企业和在建工程开展指导服务,帮助企业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广泛推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结合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和夏季大排查,开展全覆盖精准执法,对企业自查并按规定报告且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隐患依然存在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以案说法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积极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组织学习《池州市2022年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编》,深层次剖析事故本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自查自改,以有效防范措施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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