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尾矿库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9761国际游戏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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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尾矿库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

池应急办〔2022〕53号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应急局基础科 发布时间:2022-03-14 09:46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安徽铜冠池州资源有限公司:

为全面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应急管理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应急〔2020〕15号)和市应急管理局印发的《尾矿库污染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落到实处,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全面推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重点工作的通知》(矿安综〔20226号)要求,现就加强尾矿库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压实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尾矿库行政首长、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巡坝负责人责任清单,强化尾矿安全包保责任制度。各地各尾矿库企业要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和省应急厅近期下发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全面推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重点工作的通知》(矿安综〔20226号)《关于及时明确尾矿库安全责任人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应急函〔2022101号)要求,认真填写尾矿库基本情况公示表和2022年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人一览表(不含已经政府公告销号尾矿库,具体格式见附件12),于416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市局及时汇总报送省厅。各尾矿库企业要按照调整后的包保责任人清单,及时更新尾矿库包保责任动态管理系统、安徽省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后台信息,及时变更尾矿库现场安全公告牌相关内容,确保各项信息及时、准确。同时要加强已建成监测预警信息系统维护,对系统运行不正常要及时查明原因,确保数据在线率达100%。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接入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平台。

二、摸清尾矿库安全状况。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尾矿库应当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近年来,我市多数尾矿库长期处于停运状态,没有按照要求及时开展安全现状评价,致使尾矿库安全状况不清。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立即对辖区内尾矿库定期开展安全现状评价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没有按规定要求开展现状评价以及评价时限超过3年的,要依法下达执法文书,责令企业于6月底前整改到位,逾期仍不整改的,要依法实施处罚。

三、加快推进尾矿库闭库销号。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把加强尾矿库闭库和销号工作作为今年重点工作来抓,严格执行《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对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以及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督促企业尽快完成闭库治理手续。对符合销号条件的尾矿库,要按照《安徽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及时提请县、区人民政府履行销号程序,实施公告销号。贵池区、青阳县局要按照市局《关于深入推进尾矿库污染排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池应急办〔2021〕231号)要求,抓紧摸排确定2022年尾矿库闭库销号计划,于4月底前将名单报市局基础科。

四、强化汛前安全准备。围绕“管住水、护住坡、看住井、应好急”的要求,各尾矿库企业要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在汛期来临前全面开展尾矿库调洪演算,复核尾矿库防洪能力,降低库水位,确保尾矿库干滩长度、调洪库容、浸运线埋深等主要运行参数及排洪系统能力满足设计及调洪演算要求。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按照全覆盖检查要求,组织技术人员对辖区内每一座尾矿库开展汛前隐患排查,尤其要加大排洪系统质量检测工作的检查执法力度,对迄今尚未对排洪系统质量进行检测、质量经检测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尾矿库,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并督促尾矿库企业尽快组织实施整改。

五、提升尾矿库应急能力。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督促各尾矿库企业进一步修订完善溃坝、漫顶、排洪设施损毁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开展汛前应急演练,强化应急物资储备。要加强对上坝道路、通信、供电、照明线路等设施设备的检查,确保齐全完好。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日常巡查,保障信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快速处置。

联系人:吴伟   电话:0566-2819197

邮箱:czsaqscjck@163.com


附件:1、尾矿库基本情况公示表

2、2022年度安徽省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人一览表

 

 

池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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