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作者:市安委会办公室 信息来源:市安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06 09:51 |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管重点企业:
节后复产复工以来,我市先后发生青阳县盛石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17”有限空间中毒事故和江南产业集中区安徽阿贝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21”高处坠落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指导督促企业开展风险辨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的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现就春节后复产复工的安全培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节后复产复工安全防范
由于节后人员普遍存在松懈情绪、安全生产意识弱化、注意力不集中,一些设施、设备停产后重新启动,新员工安全培训不到位或未经培训就上岗,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企业复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抓好节后从业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确保一线员工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加强领导,压实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督促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安全培训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和持证上岗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全体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所有新上岗、调岗职工必须落实“三级安全教育”,以典型事故案例和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为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作业现场紧急避险逃生与急救常识、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要为全体从业人员逐一建立培训档案,做好记录,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强化督查,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实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抓好宣传、发动、组织的同时,要强化监督检查,严禁安全培训“搞形式”“走过场”。对于未开展节后复产复工专题安全培训的企业,一律不予复产复工;未经安全教育合格的新员工,一律不得上岗作业;未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企业及其负责人,一律严肃查处;未指导督促本地、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培训的地区和部门,一律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因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
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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