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东至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12-17 10:10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池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的各项要求,稳固我县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12月16日,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回头看”行动。
一是严格执法检查。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对自查和监管监察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建立并完善台账资料,可现场整改的隐患应立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明确整改时限,落实到具体整改责任人,对照台账,逐一销号。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而难以保障安全生产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
二是增强责任意识。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回头看”的重要性,不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制、领导带班制。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各企业应积极配合制定并落实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对自身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环节,要加大日常管理力度,配齐相应人员与设施,组织专家进行精准指导服务,将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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