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作者:市安委会办公室 信息来源:市安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1-22 15:05 |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驻池及市属重点企业:
为推深做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省安委会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皖安办〔2020〕102号),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宣传”等七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各有关企业认真贯彻执行。
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
抄送: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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