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应急局基础科 发布时间:2020-09-16 15:23 |
江南产业集中区、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市管企业: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工贸行业“互联网”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应急函〔2020〕34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查漏补缺,确保企业注册信息准确完整无误
截至9月14日,全市在平台注册的工贸企业总数为663家,在营业498家,完成规模填报企业348家,企业规模填报率69.88%(各县区工贸企业规模填报情况见附件1)。目前省厅对各市工作推进情况每周警示1次,旨在明确各地在推动此项工作中存在的差距。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9月8日全省工贸行业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应用推进宣贯视频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到人到岗,广泛利用各种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服务引导,积极主动对接企业,指导企业完成注册填报工作。一要分类标准一致。要认真对照部《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和省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明细表》,指导推动工贸企业对企业自身所属行业、监管分类进行核实确认。对核实确认不属于工贸监管的企业,要及时修改其监管分类,确保企业分类明确、标准统一,以便后期监管。二要完善企业规模。要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统计口径,对企业规模大小进行分类确认订正。对未填报或填报有误的,督促企业在平台企业端或者应急管理部门直接在政府端“一企一档”栏目高级查询中进行修改完善。三是对平台中重复注册企业,可与平台运维联系,将相关企业删除。若企业关闭或搬离辖区,要及时登录政府端“一企一档”栏目修改企业经营状态,确保平台企业生产经营状态的时效性。
二、对照台账,帮助指导企业如实填报扩展信息
截至9月10日,全市工贸企业扩展信息填报106家,扩展信息填报率为21.37%。根据2019年各地报送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工贸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等监管台账中34家企业尚未完成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见附件2)。各地要对照“线下”监管台账,通过信息化“线上”平台适时查看、调度辖区工贸企业相关信息填报情况,督促、帮助企业根据专项整治类型,如实完善企业扩展信息,切实将平台应用作为安全监管针对性、高效率执法的一项重要支撑。各地工贸企业扩展信息填报情况具体见附件3。
三、加强引导,推动企业主动完成自查隐患上报
省厅在平台中对企业隐患自查实施红黄牌管理,对逾期未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的企业,将标注红黄牌予以警示。今年以来,我市上报自查隐患(含零上报隐患)企业84家(具体名单见附件4)。目前,平台还有大量工贸企业未上报自查隐患,尤其是部分大中型企业和重点治理领域企业尚未上报自查隐患。各县(区)要加强引导,坚持以业务带动应用,结合日常执法检查,持续深入开展平台应用宣传推广,调动企业使用“平台”接受监管的积极性,按照大型中型企业和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每月至少上传1次隐患排查情况、小型企业每3个月至少上传1次隐患排查情况、微型企业每6个月至少上传1次隐患排查情况的要求,完成企业自查隐患上报与整改工作。对未完善企业规模信息的企业一律与大中型企业要求一致。
四、依法处罚,以平台应用推广力促执法实效
各地要强化措施,以平台应用推广力促执法检查实效。一要扩大执法检查覆盖面。据平台统计,截至9月14日,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共开展执法检查95次,执法检查企业61家,执法检查率12.25%。其中,市局执法检查企业21家,贵池区执法检查企业20家,东至县执法检查企业13家,青阳县执法检查企业7家,石台县、九华山风景区对工贸企业均未开展执法检查。各地要突出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采取随机抽查与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企业执法检查力度与频次,以执法促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水平提升。二是避免重复检查。各地要从单一的线下监管模式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管模式转变,执法检查前对被监管对象的注册信息、隐患排查情况、隐患闭环整改情况、风险点管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信息进行核查,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针对性,避免重复性执法。三是隐患闭环管理。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一盯到底,务求立查立改、应改尽改、真改实效,实行隐患闭环管理。四是加大处罚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对工贸企业实施监管罚款的行政处罚4次,罚款6.5万元。其中,市局2次,罚款3.5万元;贵池区1次,罚款2万元;青阳县1次,罚款1万元。东至县、石台县暂无预防性经济处罚。各地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以及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行为,执法与服务并重,处罚与教育相济,切实强化执法震慑力。同时,要全面应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及时上传、上报执法检查信息,实现执法文书电子化、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附件1:企业规模填报情况按地区统计;
2:平台未注册工贸企业清单;
3:工贸企业及其扩展信息按地区统计;
4.注册在营业工贸企业自查隐患上报汇总表;
5.执法检查情况表按地区统计。
池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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