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作者:市安委会办公室 信息来源:市安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8-05 10:46 |
当前,我市防汛工作形势持续好转,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陆续复产复工。为保障灾后生产生活秩序快速安全恢复,市应急局科学研判,及时部署加强灾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坚持以“实现更为安全的发展”为目标,及时组织各类因灾停工企业做好复产复工准备,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加强灾后重建安全管理,做到早准备、早行动、早预防,确保安全。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担负起灾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灾后复产复工方案,全面辨识雨情、汛情过后可能引发的各类安全风险,坚决杜绝“带病”复产复工。
三是强化指导服务。组织开展灾后企业复产复工专家指导服务,帮助查找隐患,提升管理水平。结合实际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四是强化应急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 小时值班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信息报送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情况。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防范,确保突发事件科学应对、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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