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安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4-26 16:10 |
池安〔2020〕4号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并于2020年6月底前和年底前分别将半年度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4月13日
抄送:省安委会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
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2020 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坚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继续坚持“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工作目标,为完成“十三五”规划、加快三优池州建设打下坚实的安全基础。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贯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各地各部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干部培训内容。组织“铸安”宣传队深入各地、各行业领域加强学习贯彻,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 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切实发挥考核巡查的“指挥棒”作用。推动《池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池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落到实处。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统一部署,组织新调整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按规定参加轮训,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经济杠杆、差异化监管等激励措施,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严格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推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进一步完善市属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工作,加强对改革重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切实发挥驻池央企、省企和市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的表率作用。建立健全市属企业境外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督促提醒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专项整治,筑牢安全生产防控体系
5.全力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领域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结合实际细化排查标准,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园区,组织实施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按照“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原则,实施最严格的的治理整顿(责任单位:市应急局)。严格安全准入。建立发改、经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和应急等部门参与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确定化工产业发展定位,结合实际制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能,严禁异地落后产能落户我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对现有化工园区全面开展评估和达标认定。对新开发化工工艺进行安全性审查。督促油气管道企业大力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严格落实油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停车场安全管理,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站场等危险货物配套存储场所安全管理。加强相关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其他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集中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
6.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强制淘汰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非阻燃材料以及干式制动井下无轨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的车辆等落后工艺设备,加大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力度,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整治,不断提升尾矿库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局)
7.强化火灾风险防控。以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等为重点,全面开展建筑内部及周边道路消防车通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维护管理职责,严格按照标准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并定期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和维护等。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予以查处,情节恶劣的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加大宣传曝光力度。探索完善停车供给优化、多部门联合惩戒等消防车通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协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等)。持续推进冬春、夏季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等各项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城中村、群租房、老旧小区、民俗客栈、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高风险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风险,加大执法检查和联合惩戒力度。加强林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局、市林业局等)
8.开展建设施工安全综合治理。以房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通信工程为重点开展综合性治理,聚焦桥梁隧道、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和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建筑市场,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9. 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治理。深刻汲取江苏宜兴“9.28”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开展挂靠车辆非法违法营运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危险品运输车、重型载货汽车非法营运等特别是异地挂靠、异地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打击现行、压缩空间、控制势头、综合治理,切实整顿运输企业“挂而不管”“以包代管”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上跨铁路的公路桥梁、道口安全管理,提升道路桥梁本质安全水平。健全完善高速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推动“两客一危”车辆安装升级防碰撞设备、驾驶人智能监控报警装置等。开展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加大城市重点铁路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封闭的推进力度(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10.强化城市道路塌陷隐患综合治理。部署推动各地区全面梳理排查湿陷性黄土区域、地下工程施工影响区域、老旧管网集中区域、地下人防工程影响区域主要道路,对发现的塌陷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治理。强化城市道路塌陷源头因素的安全管理,对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周边沉降变形加强监测监控,按规定采取工程措施,严格控制路面沉降;对存在渗漏隐患的老旧管网,制定改造计划有序推进;对湿陷性黄土区域道路路基加强排水,采取拦截、防渗漏等综合措施。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塌陷的巡查防控常态化机制,加大道路、市政管网等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的检查力度。(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
11.深化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综合整治。深入排查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强化工贸金属冶炼、粉尘涉爆、企业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持续推进烟花爆竹、民航、特种设备、民爆、电力、油气输送管道、旅游、农机、渔业、校园实验室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体局等)。深化渔业、农机、公路水运工程和电力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等)。
四、构建完善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12.健全执法保障。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专业人员配备和培训,进一步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做好资金装备保障,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委编办,协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等)
13.执法服务并重。 推动落实对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合理划分执法管辖权限,明确职责分工,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依托国家“互联网 监管”系统和省级应急管理综合平台,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和科学化水平。(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14.强化事故调查处理。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开展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工作,切实有效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建立事故调查报告库,进一步强化事故原因深度分析。严格事故挂牌督办,加大约谈、警示、通报等工作力度,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体系
15.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广大干部履职尽责、动真碰硬、担当作为。指导推动各地政府充实县、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力量,做好资金、装备保障。组织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6.持续推进科技兴安、科技强安。积极与省应急管理部门对接,推进市级应急管理综合平台、指挥调度、办公自动化等系统建设。推进交通管理大数据平台、“智慧消防”等信息化建设工作。维护好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地质灾害等事故监测预警系统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高速公路全程视频监控管理系统、恶劣天气条件监测预警系统作用,全面提高全市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运营科学化、智能化水平。扩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覆盖面,完成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的接入,推进建设城市生命线以及尾矿库、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
17.完善社会化市场化的风险防控制度。 持续宣贯《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督促企业一线员工以“零容忍”标准履职尽责,鼓励企业职工和家属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形成无缝对接、运转高效的工作闭环,把隐藏在身边的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实现安全生产群防群治。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推动高危企业规范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督促高危企业全面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并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落实安责险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技术规范。研究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制度,推动形成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规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运用制度化手段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18.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的制度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不断创新“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组织形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 “村村响、户户通”等线上线下资源,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教育矩阵,健全公民安全教育体系,进一步加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化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和技能,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大力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从业人员的各项培训考试制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应急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
19.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继续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市县共建、政企共建方式,推进危化、非煤矿山、水上救援等骨干专业救援队伍装备能力建设。组织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危险化学品救援技术竞赛,促进全市危化救援队伍提升技术战术水平。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与邻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以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为牵引,深入开展消防实战演练,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管理使用,定期对政府专职队、企业专职队和单位微型消防站开展业务指导,建立完善联动机制。制定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制定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紧急征用和奖励补偿办法。积极组织参加全国首届社会应急力量技能比武。建立吸纳优秀人才加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机制。(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
六、打好安全生产改革收官战,谋划安全生产十四五开局篇
20.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重点任务。 加大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措施和要求,加强专项督导,适时组织开展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 2020 年各项任务措施落地生根。(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分别落实)
21. 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城市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的检测维护,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的规定,查缺补漏,适时开展全国安全发展城市创建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人防办等)
22.谋划全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起草《池州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推进交通运输、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起草工作。打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落实收官之战,进一步推动落实 2020 年之前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确保实现规划目标。(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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