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部门信箱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在您参加培训且通过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考核后,应急管理部门可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我市符合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条件的机构主要有5个,分别为池州市永信地质矿产开发有限公司(0566-2621530 )、安徽交通技术学校 (0566-2748046)、池州市杏村实用技术培训学校 (0566-2035616)、池州市正信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0566- 2312992)、池州华光特种作业培训分中心 (0566-2242183),您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对以上机构进行咨询比较。感谢您对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