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灾害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编制了《池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将该规划文本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电话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
一、征集时间:自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22日止。
二、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网站留言:此页面“我要留言”版块进行留言。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czaj2819195@163.com。
(三)信函邮寄至: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121号,邮编:247100,联系人:汪恒嘉联系电话:0566-2819770。
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表
事项名称 | 池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
单位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及原因 |
有关企业 | 无 | 无 |
其他社会公众 | 无 | 无 |
市气象局 | 建议将“2.3.2预报预警组”组长单位调整为市应急局 | 未采纳。 原因:该条参照《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改。 |
市气象局 | 建议将“5.2.1(7)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修改为“省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包含我市或市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5.3.1(7)、5.4.1(7)均依此修改。 | 采纳。 原因:参照《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改后内容更切合我市实际。 |
市住建局 | 建议将“2.1.2成员单位职责”中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职责修改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主城区城市排水防涝、抗旱保供、防台风工作,保障主城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 | 未采纳。 原因:该条参照《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城市排水防涝及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工作。” |
市财政局 | 建议将“2.1.2成员单位职责”中 市财政局职责调整为“市财政局负责筹集防汛抗旱资金,根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 采纳。 原因:参照《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修改。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建议将“2.1.2成员单位职责”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调整为“负责对户外广告等设施进行监督检查,落实防风防雨措施,防止高空物体坠落事故发生。配合做好主城区重点易涝部位风险排查、应急处置、抢险救援等工作。” | 采纳。 |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