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我办起草了《池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现将该方案文本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电话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一、征集时间:自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3月4日止。
二、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网站留言:此页面“我要留言”版块进行留言。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czajzh@163.com。。
(三)信函邮寄至:清风西路121号,邮编:247100,联系人:桂慧娟联系电话:0566-2819195。
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
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表
事项名称 | 《池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 |
单位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及原因 |
有关企业 | 无 | 无 |
其他社会公众 | 无 | 无 |
市交通 运输局 | “四、(二)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道路运输、水上交通运输、民用航空运输安全”修改为“四、(二)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 | 建议予以采纳 原因:1.表述与国务院安委会方案保持一致; 2.中国民航局负责全国民用航空安全监管,我市民航安全由民航安徽监管局直接管理。 |
市司法局 | 删除二、(二)13.开展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安全专项治理。 删除四、(二)市司法局牵头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安全。 | 建议予以采纳 原因:市司法局无戒毒场所。 |
市住建局 | “二、(四)20.2025年底前基本实 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修改为“二、(四)20.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设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 “四、(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群租房、大跨度建(构)筑物安全”修改为“四、(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安全” | 建议不予采纳 原因:《安徽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二、(四)20.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 安徽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四、(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群租房、大跨度建(构)筑物安全。 |
2024年3月5日